山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6〕85 号
省级智慧农业实施意见,条款与资金、场景、人才安排具体,政策参考价值高,但发布已逾一周,时效性偏弱。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30 年粮油作物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 2000 万亩,智慧赋能主要作物单产提升、设施农业改造升级、畜牧业节本增效、渔业产业提档升级等四大领域;推广「北斗+智慧农业」支撑粮油单产提升,部署生产经营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
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畜牧兽医、大数据、气象等部门沟通配合,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确保任务落到实处。统筹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各级相关领域财政资金推进智慧农业建设,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数字农业发展县和应用场景建设。省级每年支持建设30个智慧农业应用场景。优化金融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智慧农业科技企业和创新平台发展。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智慧农业企业深化合作,培养精通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的复合型人才。持续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提升等项目,提升生产经营主体数字素养与技能。推进智慧农业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吸引各类人才投身智慧农业发展。(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省畜牧局、山东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