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实施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9月底动员 10月起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性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条款具体、任务明确,对农业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较强指导价值,虽发布已逾三周但政策周期长,仍值得关注。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围绕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大重点任务部署;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集中查办并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提出完善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健全覆盖农业品牌培育、管理、使用、推广的全链条保护体系,增强消费信心、提升品牌价值。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四大重点任务展开。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方面,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问题通报和协查机制,强化产地准出分类监管。
在打击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方面,严厉查处涉农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农产品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或侵犯老字号商标、驰名商标的行为。
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要求重点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等特有的和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混淆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通过商业诋毁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在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支持农业品牌主体通过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多维度知识产权布局,强化品牌权益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聚焦重点农业产业,提供维权咨询、侵权判定、纠纷调解等专业化公益服务,提升农业品牌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古一平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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