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部分小麦品种,同时公布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杂交品种须提交标准样品和亲本样品,为品种大面积推广和种源安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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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第十三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部分小麦品种,同时公布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杂交品种须提交标准样品和亲本样品,为品种大面积推广和种源安全提供依据。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将2026年山西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山西省种业发展中心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书面反映,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公示2026年山东省第一批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至9月29日),接受异议反映。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将 2026 年重庆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24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9-22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发布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拟撤销"乾德1517"等147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登记技术处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品种管理处反映。联系人侯乾、张凯淅,联系电话010-59194556、59191621。该批撤销品种均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将推动品种"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格局。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2026年第10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37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752个农药产品、115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2026年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草品种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2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饲料饲草处或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上海市2026年第一批拟通过认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公示,其中沪藜1号、缤纷11号、沪香芹1号、申秀3号等15个品种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主导或联合选育,涵盖藜麦、芹菜、茄子、西甜瓜等品类,助力上海种业振兴。
农业农村部发布部长令2026年第2号,《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经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细则明确职务育种、品种权归属、授权品种的合理使用(科研育种、申请品种权/审定/登记所需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再利用等不需许可不付使用费)、品种权无效与更名等条款,与同日发布的部令第1号(第十二批保护名录)和第3号(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共同构成「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落地的法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