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印发2026年度村播田播扶持实施细则 年度专项预算70000元、物资兑现不发放现金
县级直播助农扶持细则,资金规模小但条款具体,对同类政策有参考价值。
贵州罗甸县9月3日印发《2026年度村播、田播扶持实施细则》,年度专项预算70000元、年度额度用完即止不超支不结转。资金全部用于产地直播配套果蔬纸箱实物采购发放,全程实行实物物资扶持,不发放任何现金补贴;细则执行周期为202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单场有效直播须同时满足7项条件:场景定位真实合规、连续直播≥60分钟、本场总场观量≥1000、订单为当场小黄车线上真实成交、售卖产品仅限本地农产品等。
为拓宽罗甸本地农特产品线上销售渠道,通过扶持本土经营主体开展产地实景直播、配套发放包装耗材物资等方式,降低农户线上运营成本,提升本地果蔬、大米等农特产品线上曝光与销量,为确保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结合我县供销系统直播助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项目年度专项预算70000元,年度额度用完即止,不超支、不结转。资金全部用于产地直播配套果蔬纸箱实物采购发放,全程实行实物物资扶持,不发放任何现金补贴。本细则本次执行周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罗甸县内经营主体依托本县菜地、果园、线下实体店开展本地农特产品产地实景直播销售,符合认定标准、按流程完成申报核验的直播场次,纳入本专项实物扶持范围;异地直播、录播、无产地实景直播、未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的直播活动,不纳入本专项扶持范围。
三、扶持原则
1.产地助销、精准扶持:聚焦罗甸本地自产果蔬、大米等农特产品产地直播推广,降低经营主体直播包装耗材成本,提升线上销售积极性;
2.据实核定、物资兑现:以经核验合格的有效直播场次为核算依据,全部补贴折算为果蔬纸箱实物配发,无现金发放、不折现、不找补结余;
3.公开规范、总量管控:全程申报备案、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总额及单主体补贴上限管控,规范高效使用专项资金,台账全程可追溯。
四、扶持对象
罗甸县辖区内依法注册、正常合规经营,主营罗甸本地自产果蔬、大米等农特产品的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开展产地实景直播、按要求按时提交全套佐证材料、全程配合供销社核验复核工作的主体。
五、有效直播认定及月度申报准入条件
第一节 单场有效直播认定标准
单场直播须同时满足以下7项全部条件,方可认定为单场有效直播;任意一项不达标,本场直播作废,不予核算物资扶持。
1.场景定位真实合规:直播场地为罗甸菜地、果园、农产品实体店;全程实拍产地实景,禁止录播、异地虚假定位。
2.直播时长达标:单场连续直播≥60分钟;
3.曝光流量达标:本场总场观量≥1000,需提供完整无修改后台曝光截图,图片造假直接作废本场直播;
4.成交订单基础要求:订单为直播当场小黄车、橱窗线上真实成交,刷单、线下私下交易不计入有效订单。
5.售卖产品仅限本地农产品:直播间小黄车、橱窗仅上架罗甸自产农特产品,上架任意外地货品,本场直播直接判定无效;
6.直播内容无违规:直播无低俗话术、虚假宣传,无平台警告、限流、强制下架、封禁等处罚记录;
7.佐证材料齐全、回放可查:需提交开播、直播中途、下播三张完整截图;经营主体须自行留存直播回放不少于30天,因平台自动清除回放且无自主备份录像的,对应场次不予核算补贴;供销社可随时调阅复核,回放丢失不予核算补贴。
第二节 月度扶持申报准入门槛
1.核算逻辑:先按本章第一节标准判定单场直播是否有效,当月全部直播核验完成后,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具备当月扶持申报资格,参与当月物资核算;当月未达门槛的,当月所有核验通过的有效场次全部作废,不折算纸箱扶持,不结转至次月。(1)当月累计有效直播场次不低于15场(室内直播场次不超过5场);(2)当月直播累计有效成交订单不低于150单(注:罗甸本地线上消费不计入统计;产生全额退款、退货订单同步扣减当月有效订单数量)。
2.订单统计周期:按自然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统计有效订单数量。
六、总体扶持模式
本专项经费全部折算为水果纸箱实物落实扶持,不兑付现金、不折现、不找补结余。每月对经营主体上月达标情况统一开展一次统计核验,仅对上月满足申报准入条件(有效直播≥15场、有效订单≥150单)的经营主体,根据其当月核验通过的有效直播场次核算物资扶持额度,集中采购果蔬纸箱后统一配发经营主体。
(一)经营主体直播物资折算标准
经核验认定为单场有效产地直播,按价值200元/场标准折算果蔬纸箱实物予以扶持。
(二)场次及补贴额度管控上限
1.单主体月度物资扶持上限:纸箱价值3000元;当月核算扶持金额超出3000元的,仅按3000元标准配发,超额对应有效场次直接作废,不结转至次月;
2.单主体年度物资扶持上限:纸箱价值10000元;经营主体当年累计扶持纸箱价值达到10000元,立即停止当年所有直播扶持申报资格,次年额度清零重置后方可恢复申报;
3.额度执行优先级:先核算单场扶持金额,再约束月度上限,最后管控年度上限;全县年度总预算70000元全部用尽后,停止当年全部主体物资发放,已公示未发放场次不再兑现,不追加专项预算。
七、事前申报备案
经营主体开展产地直播后,须在本场直播结束20天内完成全套材料报送申报,填报《罗甸产地直播扶持申报表》,同步报送直播账号、直播场地、直播时段、售卖产品等信息,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本场直播不纳入扶持核算。
材料收集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罗甸县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余子军
联系电话:18985757278
八、事后核验资料
经营主体申报单场直播扶持,须完整提交以下佐证资料,材料缺失、篡改造假均不予核验通过:
1.《罗甸产地直播扶持申报表》;
2.主体资质证件:营业执照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直播配套材料:直播账号主页截图、果园/菜地/门店实景照片/特殊情况室内搭建直播间;
4.直播核验材料:开播、直播中途、下播完整截图、平台曝光数据截图、直播成交订单截图;供销社每月统一集中核验,调阅直播回放复核所有申报场次数据。补充时限要求:每月5日为上月直播佐证材料接收截止日,5日后接收的材料统一纳入次月核验。
九、物资配发流程
1.月度核算汇总:每月6-10日,供销社联合运营团队完成上月所有申报直播场次回放、数据核验,逐户核算有效场次及对应纸箱物资扶持额度;
2.统一采购:由县供销社在年度70000元专项预算内统一采购果蔬纸箱;
3.公示配发:每月11-15日公示上月达标经营主体、有效直播场次、物资扶持价值情况,公示无异议后集中统一配发纸箱,经营主体签字领用,台账分类归档留存备查。
十、预算总量管控
年度70000元专项预算为总额上限,所有经营主体直播折算纸箱物资支出合并计算,年度总额度用尽即停止当年所有直播扶持,不超额、不追加。本次专项直播物资扶持工作统一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所有专项纸箱物资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采购、配发到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核验及物资发放,当年未使用完的预算额度自动清零。
十一、物资使用要求
配发果蔬纸箱仅限用于罗甸本地农特产品直播销售打包、包装使用,不得私自变卖、挪作他用。供销社建立直播申报台账、纸箱采购台账、物资领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场一记录、全程可溯。监管机制:县供销社每季度随机抽查经营主体纸箱使用情况,核对线上发货打包记录,发现变卖、挪用纸箱的,立即收回剩余未使用纸箱,取消该主体后续全部扶持申报资格。
十二、财务核销要求
所有支出凭正规采购发票、纸箱采购清单、直播扶持核算汇总表、直播申报备案资料、直播核验佐证材料、经营主体领用签字台账规范入账核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违规开支。
十三、附则
(一)诚信管理
1.重度违规:伪造直播截图、虚构直播场次、录播冒充产地直播、刷单虚构订单申报;一经查实,取消该主体当年全部直播物资扶持资格,追回已发放全部纸箱,纳入供销系统信用黑名单,永久限制各类专项扶持申报。
2.中度违规:多次上架外地农产品、直播存在虚假宣传、平台限流下架处罚;当月所有申报场次全部作废,暂停次月直播扶持申报资格。
3.轻度违规:单次少量上架外地货品、单次轻微平台警告;仅作废对应违规场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正常申报后续直播。
4.通用约束:逾期未按规定时限提交佐证材料,对应场次直播不计入扶持核算;对存在虚假申报、冒领纸箱物资的经营主体,纳入供销系统经营主体信用管理记录,限制后续展销、直播各类专项扶持申报资格。
5.额度预警:每月核算后,对物资扶持金额达到年度上限80%的经营主体,由供销社以微信或书面形式发送额度预警提醒,指导合理安排直播计划。
(二)纪律规定
严禁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直播专项经费,工作人员依规履职,严格规范申报、核验、公示、配发全流程,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三)细则补充
本细则为产地直播物资扶持主要执行依据,相关直播数据核验、材料收审操作细则可由县供销社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细化补充。
(四)解释权
本细则由罗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五)施行期限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6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本次专项产地直播物资扶持工作同步终止。
罗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