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71号:新修订《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2月1日起施行
2026年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3日发布的农业部第2568号公告同时废止,加强农药生产许可管理。
2026年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3日发布的农业部第2568号公告同时废止,加强农药生产许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8月29日印发通知:在对氟雷拉纳等13种化学物质特定用途管理认定基础上,对异噁唑虫酰胺等12种化学物质用于农林病虫草害防控等特定用途时的管理作出规定——用于《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目的、场所时,按农药有效成分处理;生产经营含有上述物质的产品用于上述目的、场所的,按假农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