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第1626号建议:2024年底家庭农场395.2万个、合作社203.5万家、社会化服务主体111.1万个
全国性政策答复,含最新数据与资金支持细节,权威性高,时效性较好。
农业农村部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26号建议,明确持续支持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申报。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均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持范围;2026年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强化信息化监管(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联农带农机制。
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均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持范围。其中,2026年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单产提升品种、技术、装备、模式,提高生产经营规范化发展水平;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据农经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家庭农场395.2万个,农民合作社203.5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达111.1万个,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年服务面积超过22.9亿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