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实施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 9月底动员 10月起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围绕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大重点任务部署;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集中查办并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
质量安全检测、农药残留与全链条追溯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围绕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大重点任务部署;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集中查办并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
9-22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麦尔丹·木盖提在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上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力推进农药兽药综合整治、药残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主场活动以"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为主题,近300名各界代表进行交流。
农业农村部9月15日印发公告,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经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4家机构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中国水稻研究所通过扩项评审,黑龙江省农产品和兽药饲料技术鉴定站发生信息变更,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方案》,提出带动一批特色品牌、壮大一批品牌主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侵权违法案件,完善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围绕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农商标专利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四大重点任务,专项行动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阶段推进。
9月14日印发。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经资格审查和专业测试,肖志勇等974名人员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资格,名单见附件,有效期5年。
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审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认定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申请的"顺义草莓"等 540 个产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办法》要求,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公示期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2026年8月5日发布《禁限用农药名录、禁停用兽药名录》。农药方面:禁止使用农药60种(六六六、滴滴涕、百草枯、甲胺磷等)、限制使用农药20种(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毒死蜱、氟虫腈等)。兽药方面: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21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禁止使用的药物40种、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7种、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未经批准用于食品动物的药品3种(金刚烷胺、非泼罗尼、阿奇霉素)。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8月4日发布公示,根据《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含绿色食品、快速检测2个分技术委员会)、农业绿色发展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公示有关委员名单,公示期2026年8月4日至9月3日。意见反馈电话:010-59192384、5919232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